湖州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实施办法
2018-10-09 09:42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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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对象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及活动相应资质条件的,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招聘或创业活动的人力资源第三方机构。
补贴标准
按政府购买招聘或创业活动的组织经费确定(其中,招聘活动不含往返路费、住宿费),每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办理程序
活动报备。人力资源第三方机构取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
后,需根据项目要求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进行方案报备(包括活动举办时间、地点、规模、安全预案及经费预算等)。
申请。活动结束后,持以下材料申请补贴:
(1)《湖州市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》;
(2)服务活动取得的实效材料;
(3)服务活动支出的各类经费发票、活动参与单位及人员签到册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财务章)。
审核拨付。上报材料经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审核通过,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,市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。
其他
办理地址: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7楼就业管理服务局。
咨询电话:就业服务活动咨询2021217;创业服务活动咨询2057001。